换推
换推
为了防止司法官在审讯过程中因亲故仇嫌关系而妨碍公正审判,唐朝在《唐六典》中第一次规定了回避制度,当时称为“换推”,“凡鞫狱官与被鞫人又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也就是说,若承审官与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准许更换承审官。这一制度对于保证司法公正有一定作用。
换推
为了防止司法官在审讯过程中因亲故仇嫌关系而妨碍公正审判,唐朝在《唐六典》中第一次规定了回避制度,当时称为“换推”,“凡鞫狱官与被鞫人又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也就是说,若承审官与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准许更换承审官。这一制度对于保证司法公正有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