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培
陈志培,男,汉族,广东雷州人,1967年11月出生, 1984年11月参加工作。生前在雷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五中队工作,任中队长,三级警督,中共党员。2003年10月1日因公出差广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公殉职。
陈志培同志事迹
2003年10月1日15时55分,雷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五中队陈志培中队长因公出差广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公殉职。
2003年9月4日凌晨1时30分,雷州市城区雷湖南二横路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符贤玉(男,15岁)、莫柯(男,16岁)、梁陈奋(男,16岁)等3人在街道上遭到6名男青年持刀袭击,符贤玉被砍断双脚,当场死亡,莫、梁二人也被砍伤。犯罪嫌疑人在街道上公然持械追杀,手段残忍,气焰嚣张,社会影响恶劣。为此,刑警大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对该案展开全面全面侦查,作为侦查中坚力量的陈志培同志也是专案组的一名成员。
2003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陈志培同志在刑警大队大队领导办公室向主管刑侦工作的陈辉副局长、陈威大队长汇报:根据其所收到的可靠情报反映,“9.04”城区凶杀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洪五”、“钱甘小”等3人已潜逃往广西桂林市。当天上午,陈辉副局长与陈威大队长研究后立即由陈威大队长向伍洪湛局长报告,伍洪湛局长对此非常重视,指示要立即组织追捕组前往桂林,并表示亲自率师督阵。
为了尽快落实布控措施,早日将逃犯缉捕归案,伍洪湛局长报告了主管政法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耀辉后,于10月1日12时,带领陈志培等同志驱车直奔桂林布控,并交代陈威大队长将“9.25”龙门专案工作部署妥当后随即赶到桂林会后。15时55分。伍洪湛局长、陈志培中队长等人前往广西桂林,途经广西南北高速路钦州路段96至97公里处因小车后右轮胎爆炸翻车,陈志培同志当场殉职,享年3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