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鹏

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男,汉族,1960年7月生,陕西凤翔人。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一级高级经济师(教授级),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自治区行政学院院长。
1976.01——1978.10 甘肃省渭源县路园公社插队知青。
1978.10——1982.07 西北工业大学飞行器制造工程系飞行器制造专业学习。
1982.07——1983.05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机加分厂技术员。
1983.05——1984.04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团委副书记。
1984.04——1985.03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团委书记。
1985.03——1986.01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厂长助理。
1986.01——1990.06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财务科科长、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6——1992.01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塑编分厂厂长。
1992.01——1993.03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机加分厂厂长。
1993.03——1994.03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经营副厂长、党委委员。
1994.03——1995.08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1995.08——1999.02 兰州飞控仪器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1999.02——2000.08 甘肃省经贸委副主任(正厅级)。
2000.08——2002.02 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地级)(1997.09——2000.12 在西北工业大学航空系统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2.02——2003.11 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地级)。
2003.11——2006.06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6.06——2006.10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6.10——2006.11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6.11——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自治区行政学院院长。
中共十七大代表。
2.伪苏淮行政区行政长官郝鹏,伪苏淮行政区行政长官,1944年郝鹏举接任,建伪淮海省,时称“来去郝鹏,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