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四一

胡四一,男,汉族,1954年生,四川天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无党派人士。
1970年9月后在湖北崇阳插队;1972年9月后在湖北四六一电厂工作;1974年9月至1978年2月在华东水利学院陆地水文专业学习;1978年2月至9月任华东水利学院数学教研室教师;1978年9月至1983年9月在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随机水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其间,1980年9月至1983年8月在德国鲁尔大学土木工程系学习;1983年9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工程师;1993年10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第四研究室主任;1995年6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副总工程师兼第四研究室主任;1999年5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兼总工程师;2001年11月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05年12月任水利部副部长。2008年3月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十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