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采恩原理
康采恩: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形式之一,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企业联合组成。包括工业企业、贸易公司、银行、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康采恩的企业形式上保持独立,实际上受其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集团(一般是大银行资本家)通过参与制加以控制。它明显地表现出帝国主义时期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融合的特点。
系德语“Konzern”的音译,原意为多种企业集团,这里指晚
于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出现的,规模更大的一种高级垄断组织形式。康
采恩一般是以一两个实力最雄厚的大垄断企业为核心,把跨部门、跨行业
的许多大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垄断企业集团。参加康采恩的不仅有单
个资本家的企业,而且有集团资本家的垄断企业如辛迪加、托拉斯等;不
仅包括许多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矿业公司等生产性单位,而且还包括银
行、保险公司、商业公司、其他服务性公司等非生产性单位。大工业企业和
大银行则是该组织的核心,它们除了经营本身的业务外,还把一部分资本
投入参加康采恩的其他企业中去,掌握这些企业的股票控制权。参加康采
恩的企业形式上虽然具有独立性,但实际上却受居于核心地位的大工业
企业或大银行的控制。垄断资本家通过这种形式,控制着比其本身资本大
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资本,以加强垄断统治,攫取高额垄断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