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迪加原理
辛迪加: 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之一,是资本主义企业间关于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旨在通过高价出售商品,低价购买原料,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者在生产和法律上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已丧失商业上的独立性。销售商品和购买原料都由总办事处统一处理。其内部各企业间存在着争夺销售份额的竞争。
系法语“syndicat”的音译,原意为“组合”,这里指一种比卡
特尔发展程度高、较稳定的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形式。辛迪加是生产同类商
品的几个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
原材料的协定而形成的一种垄断同盟。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
律上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独立地位。因为它们采购
原材料和销售商品的业务均由辛迪加的总办事处统一办理,总办事处统
一接受商品订单和统一采购原材料,按照协议在辛迪加所属企业之间进
行分配,因而参加辛迪加的企业不再与市场发生直接联系。这样,参加辛
迪加的企业就很难随意脱离辛迪加。如果想要退出,必须花一笔资本重新
建立购销机构和重新安排与市场的联系,这样做却总是要受到辛迪加的
阻挠和排挤。因此,同卡特尔相比,辛迪加具有稳定性。但是,由于各企业
在生产上和法律上具有独立性,因而在各企业的经济实力发生变化时,彼
此之间在争夺商品销售份额和原材料分配比例方面的斗争就会尖锐化,
从而导致辛迪加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