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在国外的效力
刑法在国外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对违反刑法的定罪量刑的效力。
关于法在国外的效力,刑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国外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适用刑法的定罪量刑的规定,但是在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在三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也就是说,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不管当地法律是否认定为犯罪,也不论当地法律是否处罚,只要依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均应受到刑法处罚。
二、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实施侵害,依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均应受到刑法处罚,如果这种犯罪在当地不认为是犯罪或者不受处罚的,刑法亦依从当地法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三、对外国判决的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公民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应受刑事处罚。该行为经外国法院判决,刑法仍可追究,如果犯罪人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中国刑法可对其免除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