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爵律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秦简(云梦秦简)共两百零一枚简、律文一百零八条,包括军爵律二条。军爵律是秦代关于军功爵的法律。
军爵律仅有两条。其中一条「从军当以劳论及赐,未拜而死,有罪法耐(迁)其后;及法耐(迁)者,皆不得受其爵及赐。其已拜,赐未受而死及法耐(迁)者,鼠(予)赐。 军爵律」(第153-154简),说明在拜爵前有有罪犯法应耐迁者,皆不得拜爵。此条法令为汉所承袭,在〈二年律令‧爵律〉中也出现相应的律文:「当 (拜)爵及赐,未 (拜)而有罪耐者,勿 (拜)赐。」(第392简)。此外,还规定可以用爵位赎免身为隶臣妾的亲人。(第155-156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