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昌
作家【题像】陈寿昌,男,民族汉,北京人,1947年11月生于湖南省隆回县洞下村,自幼随父母定居北京,1968年到山西稷山县插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国家一级作家。历任稷山县委秘书、县机要保密局副局长、文联主席,北京东方少年读书与作文杂志副主编。
主要作品有《孙悟空办案》《秘密的故事》《政门三艳》(合作)《绝密三仙丹》《京腔晋味》《人活百岁不是梦》《海上仙方》《露珠集》《错位婚姻》等。作品多次获奖。
曾被评为山西省优秀知青,省委省政府授予“好儿女志在四方”光荣匾,曾获山西省保密工作先进个人,山西省对台宣传模范通讯员。运城地区优秀机要工作者,运城报模范通讯员,运城地区二轻系统模范通讯员。稷山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宣传工作者,模范通讯员。等光荣称号。
1978年在光明日报发表“集市贸易应该恢复”的文章,向四人帮的倒行逆驶发起挑战,引起轰动,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同时遭到追查和迫害。他的这一行动,被称为黎明前黑暗中的一声鸡啼、打开了运城地区左倾路线坚冰的一个缺口。
中共早期高级干部陈寿昌 (1906-1934) 浙江镇海县城关镇人。又名陈希堪。1923年参加革命工作,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武汉电报局从事工人运动。1927年6月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1928年在上海中共中央特科任二科成员、四科科长,从事秘密情报工作。1931年任中共中央特别工作委员会委员。同年到中央革命根据地。1932年1月参与组建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苏区执行局,任党团书记,后兼主任。1933年春到闽西革命根据地,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同年7月任中共湘鄂赣省委书记兼湘鄂赣军区政委,10月赴湘鄂赣革命根据地。1934年2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率部在湘鄂赣地区坚持斗争。1935年11月与徐彦刚率部在湖北崇阳、通城之间的老虎洞与国民党军遭遇,负重伤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