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学
中央警察大学,简称警大。前身为中央警官学校,成立于1936年。1954年在台复校。1995年改制为中央警察大学。警大是中华民国培养警务人员的最高学府。
校训:诚
历史沿革
中国的警政教育,追溯其源,始于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创立之京师警务学堂,历经政权变换与时间递擅,先后改制为:高等巡警学堂、内务部警察学校、警察传习所、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
1936年,国民政府为统一全国警官教育,合并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及浙江省警官学校,於同年9月1日成立中央警官学校。校址设于南京马群镇,办理二年制及三年制正科教育。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展开,学校随国府西迁重庆,校址设于重庆南岸之弹子石。除正科教育外,增设特种警察训练班及特科警官训练班。
为培养各省独当一面之高级警政干部,复于1944年1月成立警政高等研究班;为储备收复台湾后之警察干部人才,又於同年9月举办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并先后甄选品学兼优之各期毕业生赴美国留学深造。
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结束,学校迁还南京,校址设于南京光华门外。为配因应建警需要,扩大办理军官转警训练与各种专业训练。除南京外,并在西安、广州、迪化、重庆、北平、沈阳等地设立六个分校,及上海、台湾两个警官班。包括南京总校、各分校、各警官班在内,在校学员生达一万二千余人。
1949年,政府军在国共内战中失利,学校先迁广州,再迁重庆,辗转来台。原设于台北市之台湾警官训练班予以归并接训。因政府机构一再紧缩,1950年1月,奉令停办,但仍保留台湾警官训练班,继续调训现职警官。
1954年5月奉准在台复校,继续办理正科教育。至1957年经内政、教育两部核准,正科教育增设四年制大学部,初设行政警察、刑事警察两学系,嗣陆续增设公共安全、犯罪防治、户政、消防、交通、及外事警察、役政、行政管理、资讯管理、国境警察、水上警察、鉴识科学、法律等学系。1970年创办警政研究所设硕士班。1974年起招收女生。除办理研究所及正科教育外,并举办在职警察人员升职与专业讲习班。为促进国际友谊与合作,除接受外籍学生来校留学,并与外国大学合作,交换师资与学生,举办学术研讨会,积极参加国际警察学术组织与活动。
1995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并于12月20日总统明令公布,正式更名为中央警察大学。
历任校长
蒋介石(1936年9月1日--1947年10月1日)
李士珍(1947年10月1日--1949年2月)
陈玉辉(1949年2月--1949年6月)
李骞(1949年7月--1950年6月)
乐干(1954年10月--1956年4月)
赵龙文(1956年4月--1966年11月)
梅可望(1966年12月--1973年12月)
李兴唐(1973年12月--1983年4月)
周世斌(1983年4月--1987年5月)
颜世锡(1987年5月--1995年5月)
姚高桥(1995年5月--1996年6月)
陈璧(1996年6月--1997年7月)
谢瑞智(1997年7月--2000年8月)
朱拯民(2000年8月--2001年8月14日)
蔡德辉(2001年8月14日迄今--)
教学及研究单位
行政警察学系
刑事警察学系
鉴识科学学系
公共安全学系
犯罪防治学系
消防学系
交通学系
资讯管理学系
外事警察学系
国境警察学系
行政管理学系
水上警察学系
法律学系
通识教育中心
移民研究中心
恐怖主义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