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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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释义古代官名。

用法:葆生叔同知瓜洲,携余往,主人处处款之。译文:葆生的叔父在瓜洲任同知,带我前往于园,于园主人处处殷勤地招待我们。

历史沿革(1)宋初,枢密院有同知枢密院事,简称同知院,为知院的副职。南宋有同知閤门事官,为官示至右武大夫而为閤门司主官者。

(2)辽南面官有同知府事、同知节度使事与同知州事,皆地方副长官。金各总管府与诸州皆有同知,掌通判府、州事。元各州、府亦有同知。明、清沿置。分掌巡捕获、粮务、屯田、水利、江海防务等。清各州同知称州同,同知与通判并右为地方政权厅一级长官。

(3)元朝廷各院如宣徽院、太禧宗禋院、太常礼仪院等等,多数总管府、招讨使司、宣抚使司等等属官绵有同知。

(4)元两准、两浙、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盐运使的佐官有同知。明朝时,都转运盐使司都转运使的佐官亦有同知。清代的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有佐官同知,俗称运同,掌分司产盐处所,辅助盐运使与盐法道管理盐政。

(5)州同知,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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