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幼女卖淫罪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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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1](二)构成

1、罪体

行为引诱幼女卖淫罪的行为是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这里的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方法诱使幼女卖淫。

客体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客体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2、罪责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引诱其卖淫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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