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之獬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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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平简介孙之獬,字龙拂(音bì,通弼),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大庄村(原属淄川县)人,约生于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卒于清顺治四年(1647年),享年56岁。他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举人,明天启二年(1622年)成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因馆试第一,升任翰林院检讨。不久回家奔父丧,期满除服后,升任翰林院侍讲。天启七年(1627年),受命典试顺天乡试,后因争毁《要典》削籍归乡。入清后,原职任用,升任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学士,官至招抚江西提督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翰林院侍读学士。总兵金声桓弹劾孙之獬擅加副将高进库、刘一鹏总兵衔,被清廷夺职,再次致仕回籍。顺治四年(1647年)山东人谢迁与丁可泽攻破州县,入淄川,杀其全家,诸孙从死者七人。

孙之獬因最早奏请对汉族剃发,被骂为天字一号大汉奸,亡华夏衣冠的直接责任人。

二 争毁《要典》《三朝要典》,简称《要典》,是由魏忠贤主持,由其党羽编撰的,天启帝朱由校曾为这部书御制了序言。其内容包括万历后期的梃击案、泰昌时期的红丸案、天启帝即位之际的移宫案,万历等三朝《实录》有关三案的记述全都参照了《要典》。魏忠贤通过《要典》的编

孙之獬

修和刊印,不仅为其贬杀东林党人提供了历史和现实依据,而且还大大地美化了自己。当时有人为了奉承魏忠贤,竟把魏氏抬高到孔子的地位,列举的理由就是,魏氏杀东林党人、修《要典》,可与孔子诛少正卯、编《春秋》相提并论。此说虽荒唐,但足见《要典》的分量。

天启七年(1627年)八月,光宗朱常洛的第五子、熹宗的弟弟朱由检,因熹宗无子,兄终弟及,继承君位。崇祯帝一登帝位,便开始系统地清算魏忠贤及其党羽的罪行。十一月,魏忠贤上吊自杀,其部分党羽被治罪。自此,官员陆续上疏,请解禁锢并毁《要典》,拉开争毁《要典》的序幕。十二月,时任翰林院侍讲的孙之獬逆潮流而动,向崇祯帝上疏:“《要典》,近谓逆魏禁锢人才之书;意祖宗在天之灵,忾然不安。乞皇上亲序其首,仍命史馆以处分魏、崔事附录,庶《要典》自明,逆党自正矣。”其意是不赞成有的官员对《要典》的攻击,请求崇祯帝亲自为《要典》作序,回击这部分人的攻讦。显然,这是十分不明智的举动。

明崇祯元年(1628年)五月上旬,崇祯帝终于下定决心,下旨焚毁《要典》。孙之獬听说此事,到东阁去力谏,高喊:“《要典》必不可毁!”当时他的情绪很激动,说完之后放声痛哭,声音响彻殿堂内外。退朝后,孙之獬上《力疾不能供职疏》,进一步阐述不能焚毁《要典》的理由,他说:“皇上同枝继立,非有胜国之扫除,何必如此忍心狠手?于祖考则失孝,于熹庙则失友,是明咎皇上以不孝不友矣!”这段话的意思很明白:崇祯帝即位前也是天启帝的臣民,即位后应心存感念,何必如此心狠手辣,在皇兄尸骨未寒之际,竟要毁掉《要典》这部由天启帝钦定的传世之作,叫天启帝颜面何存?孙之獬在奏章中还声称身体有病,要求辞职归家。御史吴焕弹劾其对君无礼,但崇祯帝倒没有深究孙之獬的错误言行。这是因为孙之獬的话虽然偏激,但也有几分道理。

据《明崇祯实录》记载,这年八月,朝廷“削孙之獬籍”,让他回乡居住。《明史•列传一百五十三•倪元璐》的记载是:“侍讲孙之獬,忠贤党也,闻之,诣阁大哭,天下笑之。”《清史稿•列传三十二•孙之獬》对此的记载是:“以争毁三朝要典入逆案,削籍。”

据史料记载,当时崇祯帝倾向于焚毁《要典》时,朝中官员见风向已变,几乎众口一词,要求毁掉《要典》,连此书的副总裁、当时的内阁大学士来宗道、杨景辰也不例外。当时只有两人公开站出来反对,其中之一就是孙之獬。在那种大气候下,孙之獬如此“不识时务”,不自觉地站在人人喊打的阉党一边,公然要求保存《要典》,且不论其动机和效果如何,单凭其勇气而言,也是难能可贵的。当然,他的这种“愚忠”行为,实在不可取,实在不合时宜。

三 剃发改装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福临进入北京,定鼎中原。当时清廷统治尚不稳定,山东的农民义军四处活动,曾聚集力量攻打淄川县城。这时赋闲在家的孙之獬倾其家财,组织训练了一支地方武装,守卫淄川县城,击败了义军,保护了士绅和百姓的生命财产。

这年五月,清世祖对明朝官兵实行招降政策。“令兵部传檄直省郡县,归顺者官吏进秩,军民免迁徙,文武大吏籍户口钱粮兵马亲赉至京,观望者讨之。故明诸王来归者,不夺其爵。在京职官及避贼隐匿者,各以名闻录用,卒伍欲归农者听之。”明朝的众多文官武将因此相互推荐,归顺清廷。山东巡抚方大猷把孙之獬保卫淄川县城的事迹上奏朝廷并推荐他为官。不久,朝廷下旨,召孙之獬入京,原职录用。十一月,升孙之獬为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学士。

孙之獬进入清廷为官后,积极迎合清廷的一些主张,剃发改装便是其最为世人诟病的行为。孙之獬为了表示对清廷的忠心,上表说:“臣妻放足独先,阖家剃发效满制。”当时,在大殿议政时,朝廷官员分成满汉两班。满族官员剃发留辫,身着满装;明朝降臣皆束发,顶进贤冠,穿长袖大服。孙之獬因独自剃发改装,进入满族官员的队列,满族官员认为他是汉人,不允许他入列;进入汉族官员的队列,汉族官员又因为他是满人的发式和服饰,也不允许他入列。这着实让孙之獬进退失据,既羞又愤。于是退朝后,孙之獬向皇帝上疏:“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顺治帝看后,颇受震动,深叹曰:“不意降臣中有作此说者。”当时与孙之獬几乎同时剃发的还有弘文院大学士、礼部尚书冯铨和礼部侍郎李若琳,他们为此事都曾遭到过他人的弹劾。

孙之獬当时任礼部左侍郎。作为“掌管礼仪祭祀及学校科举的机构”的第一副职,孙之獬主动为清廷出谋划策,请求改变汉族的发式和服饰,消除各民族心理上的隔阂,使汉族等中原民族与满族融为一体,在政治上形成大一统的满清天下,以便更好地维护清廷的统治,这应该是其工作范围内的事,是其重要的职责。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孙之獬“剃发易服”的倡议和行为,并不逾越职责,也并不过分,只是行动过早过度罢了。

世人大多认为清廷的“剃发易服”政策是因孙之獬首倡而实施的,这其实不对。清廷刚进驻北京时,剃发曾遭到汉族人的激烈反对,连吴三桂也极力要求罢除剃发令。鉴于这一形势,摄政王多尔衮只好于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宣布收回成命。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军占领南京,弘光政权被摧毁,多尔衮认为天下已定,“是月,始谕直省限旬日剃发如律令。”七月,又下令“禁中外军民衣冠不遵国制”。结果激起全国各地百姓,特别是汉族人更加强烈的反抗。孙之獬的“剃发易服”之举,符合满清贵族的征服、奴化策略,但这不能说明清廷是应孙之獬之请而行事。“剃发易服”本来是清朝既定的“国策”,无论有没有人出面“奏请”,头发仍然要剃,衣冠仍然要换,只是推行的时间和方式、方法不同而已。孙之獬的剃发疏不过是清廷剃发令的托词,孙之獬本人不过是实行“剃发易服”政策的替罪羊,全国各地汉族民众因不满剃发令群起反抗、遭受杀戮,是“孙之獬一念躁进而酿此奇祸”的观点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旧时,淄博地区流传着一首俗谣:“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大舅。”有人考证说,“死舅”即“思旧”,就是因剃发之故思念旧君主,也可以说以一个月不剃头来传承汉族人的文化传统,并非“妨死大舅”的意思。只是沿袭已久,“思旧”讹传为“死舅”罢了。

四 招抚江西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军占领南京,南明灭亡。于是,多尔衮于该年的闰六月初传谕兵部道:“江南地方南直、江西、湖广三处已经归顺,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七省遵依表文尚未报到,应速行遣官招抚。在京文武官员不拘见任、家居及士民人等,有情愿输忠效力的,准赴兵部报名,验实,赍捧敕谕,给赐路费、马匹前去。事竣,有功重加升赏。该部即出示晓谕。”消息一经公布,不少前明官员自告奋勇,要求出使。

孙之獬就此事上疏说:“志士忠臣每思垂名竹帛”,并称自己占卜了一课,“得辞云:‘时乘六龙,为帝使东。宣达诏命,无所不通。’今皇上龙飞正时乘也,若臣得奉命则为帝使矣,无所不通则成功矣。一生勋业留俟今日,臣不敢违天自逸,以取谴戾。”于是,“之獬奏请往任招抚,从之。”十几日后,清廷任命孙之獬为招抚江西提督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翰林院侍读学士,前往江西招抚明朝官兵和农民义军。据《淄川县志》记载,孙之獬到达江西后,即和同事下属前往许真君祠,与当地首领折箭发誓,说服他们顺从清廷,效忠皇帝。在他的劝说下,当地百姓表示归附清廷,不再起来反抗,江西形势趋于稳定。孙之獬乘此机会,宣布皇帝的恩德和国家的政令,没用几个月就招抚了数府。明朝陈友谅的后裔柯、陈两户大姓人家,盘踞险阻,啸聚山林二百多年,一直未真心臣服明王朝。孙之獬委曲招徕,他们表示愿意纳土归降,接受清廷的统治。到十月,孙之獬已经在江西招抚了十一府,并与金声桓等人擒杀了不愿归降清廷的李自成部将王体中。孙之獬在《为招镇抚急藉同心事疏》中向清廷作了汇报。

顺治三年,孙之獬被朝廷召回北京。据《清史稿》记载:总兵金声桓上疏弹劾孙之獬,说他在招抚江西时擅自授予副将高进库、刘一鹏总兵衔,私卖人情,造成过失;所招抚的诸位将领大敌当前,持观望态度,不尽力攻打赣州。孙之獬也上疏辩解。朝廷把奏章交兵部审议,结果罢免了孙之獬的官职。

据《淄川县志》记载:被招抚将军金声桓,为争得大功,恣意贬低孙之獬。他自称是主动归顺清廷,与孙之獬的招抚无关。孙之獬绝口不与其争功,但提醒人们,这种人必然贻误国家大事。后来果然应验了此话。查《世祖本纪》得知,顺治五年二月,“金声桓及王得仁以南昌叛”。顺治六年正月,金声桓兵败,“投水死”。

孙之獬招抚江西之行,避免了前明官兵及农民义军尤其是当地百姓的巨大伤亡,对于江南尽早结束战乱,恢复社会秩序,发展经济,改善百姓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一项善举。此行虽说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但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应该给予奖励。然而,结果却恰恰相反,孙之獬不但没有升职,反而被罢免官职。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清廷统治尚未稳定、战争频仍的形势下,孙之獬擅自为军事将领加官,犯了清朝统治者的大忌,引起了清廷的猜疑。

五、孙之獬之死淄川知县刘修己认为孙之獬做过兵部尚书,招抚过江西,有军事才能,又经过实战锻炼,于是邀请孙之獬帮助守城。当时清廷惧怕地方发生武装叛乱,正在酝酿收缴各地官兵和民间的武器。此令虽然没有下达,但淄川等地的武器已经被收缴。于是,在谢迁义军围攻淄川县城之时,孙之獬和知县等官员率领地方武装和城内百姓,以白木棍作武器,与义军进行战斗。7月15日,即农历六月十四夜晚,义军的内应淄川人丁可泽乘人不备,从城墙上垂下绳索,引导义军士兵攀上城墙,进入城内,打开城门。于是,围城义军一哄而入,攻占了坚固难破的淄川石城。孙之獬听到城破的消息,率领家人与入城义军士兵展开殊死搏斗。因筋疲力尽,无力继续战斗,孙之獬只好退入自己的住宅。他穿上官服,向北遥拜后,欲悬梁自尽。正在此时,义军蜂拥而至,闯入内宅,将孙之獬救下,捆绑起来,押解到县衙。

当时谢迁义军都是一些没有文化的百姓。他们知道孙之獬做过朝廷大官,既识文解字,又有从政经验,便动员孙之獬为他们办事。受封建正统教育和忠君思想影响深重的孙之獬,不但不听从劝告,反而劝其尽快接受招抚,归顺清廷。遭到拒绝后,孙之獬惟求速死,但义军不许,仍然劝降。孙之獬于是骂不绝口,想以此激怒义军处死自己。义军拿他没办法,只好把他关了起来。孙之獬绝食五天后,义军再次劝降,他仍然宁死不从,而且骂得更难听。被激怒了的义军对他施以酷刑,孙之獬昏死了多次,还是不屈服。义军无可奈何,就把他的4个孙子兰兹、兰藂、兰薮和兰蔼一同绑来,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威逼孙之獬屈服。孙之獬不为所动,依旧高声叫骂,宁死不降。被气疯了的义军一个一个地砍下他孙子的头。每砍一个,都问孙之獬从与不从?孙之獬眼睁睁地看着四个孙子的头被砍掉,义愤填膺,仍然高声叫骂。义军用针线把他的嘴唇缝了起来,他还是呜咽不已。最后,义军惨无人道地把他活活肢解了。这事发生在7月23日,即农历六月二十二傍晚时分。

在这次事变中,孙之獬家有八人殉难。其中孙之獬大儿子孙珀龄的3个儿子、二儿子孙琰龄的1个儿子被义军砍死。孙琰龄的妻子和2个女儿被掳后,怕遭受凌辱,相继跳井而死。《淄川县志》对此事件有详细记录。

死因另有一说是:农民军攻入淄川,将其活捉,五花大绑示众街市,宣布其献媚清廷首创剃发残害同胞的罪行,然后斩首市曹,将其头颅钻洞数个,以稻草插于其中,为孙贼“复发”暴屍于通衢大街。

谢迁义军占据淄川城后,建立国号,设置政府机构。但不久即遭到清廷重兵包围。同年8月10日,清军用大炮轰破东面城墙,进入城内,对城内农民义军和百姓进行了疯狂屠杀。《乡园忆旧录•清兵屠淄》对此有简略描述。谢迁起义,在清廷的重兵镇压下终至失败,谢迁本人下落不明。

孙之獬死后,时任山东巡抚张儒秀上奏:土贼丁可泽勾引叛贼谢迁等陷淄川县,原任招抚江西兵部尚书孙之獬被贼肢解死。顾炎武闻此消息,奋笔写《淄川行》以贺:

张伯松,巧为奏,大纛高牙拥前后。罢将印,归里中,东国有兵鼓逢逢。

鼓逢逢,旗猎猎,淄川城下围三匝。围三匝,开城门,取汝一头谢元元。

孙之獬的死讯传到京城,顺治帝给吏部下旨,讨论抚恤之事。侍郎陈名夏、金之俊建议,恢复孙之獬的原有官职,并给予抚恤;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建议,孙之獬已被削去官籍,不应当给予抚恤。“两议上,命用光辉议。”即两个议案一同上报朝廷,顺治帝最后采用了马光辉的建议,没有给予孙之獬任何旌表和抚恤。

孙之獬死后,葬于大庄孙家林,墓前立有卧碑,其上刻有以下文字:清钦命招抚江西提督军务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翰林院侍读学士前礼部左侍郎显考龙拂孙公暨元配累封安人显妣刘母之墓。孙之獬著有诗文《龙吟集》、《懒水园集》、《澄江草》,曾经刊行于世。他选刻的《宋元诗尘》广泛流行。孙之獬的生平著有诗文《龙吟集》、《懒水园集》、《澄江草》,选刻的《宋元诗尘》,曾经刊行于世, 今多已失佚。《淄川县志》收录了孙之獬撰写的4篇文章、1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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