谗言三及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2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谗言三及】《战国策·秦策》:“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日:‘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O喻受谗言诬陷。唐李白《答三十二寒夜独酌有怀》:“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另参见伦类部·亲眷“投杼”、人事部·情感“投杼疑”、人事部·其他“曾参杀人”。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