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协调委员会,是以街道办事处领导牵头,社保所、民政科、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站、社区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组成的为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协调机构。同时由社保所协助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小组,吸收社区志愿者实行一对一的帮助。
建立“退休人员协调委员会”有利于全方位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决策和行动保持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