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法学院
山西大学法学院始于1906年,初名法科法律学门,属山西大学堂早期的文、法、工三科之一。1931年,山西大学堂正式更名为山西大学,所设文、法、工三科改为三个学院,其中,法学院为山西大学规模最大、毕业生人数最多的学院。这一时期,涌现出毕善功(英)、刘少白、冀贡泉、梅汝璈、杜任之、程谷梁等众多国内外著名的法学先驱。建国初,随着全国高等院校的调整,山西大学法学院被并入北京一些重点院校。1980年,山西大学法律系经教育部批准建立。1996年8月,根据高教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改系建院。
1993年以来,法学院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师生执著进取、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气象焕然一新。在2004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对全国361所高校法学学科排名中,山西大学法学学科列全国第24位。2006年7月,山西大学法学院迎来了她的百年华诞!目前,山西大学法学院拥有的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九个二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