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蒙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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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和蒙古缔结的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条约。1966年1月15日在乌兰巴托签订,同年2月25日生效,有效期20年。1986年1月,条约按规定又顺延10年。条约由序言和10条正文组成。主要内容是:双方重申将继续发展两国间的全面合作关系;双方将根据不断加强“社会主义大家庭”防御力量的任务在保障两国防御能力方面相互提供援助,并就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共同采取包括军事措施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以保证两国的安全、独立和领土完整;双方将为“制止和消除帝国主义”在亚洲地区“进行侵略的任何威胁而共同行动”。条约签订后,苏于1967年6月应蒙古政府“请求”,将成建制的作战部队开进蒙古境内驻扎。随着80年代后期中苏关系改善,苏于1987年5月开始从蒙古撤军。1990年3月,苏蒙政府达成协议,宣布于1992年底撤出全部驻蒙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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