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叙友好合作条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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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和叙利亚于1980年10月8日在莫斯科签订,同年12月2日生效,有效期20年。条约由序言和正文15条组成。主要内容是:①双方决心不断发展和加强两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友谊和合作。②双方将就发展和扩大两国关系和相互关心的国际问题,首先就中东问题加强相互交换意见和定期协商。③一旦出现威胁双方中一方的和平和安全或威胁和破坏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局势时,双方将立即相互接触,以协调立场和进行合作,消除出现的威胁和恢复和平。④双方还将根据两国缔结的相应协定发展军事方面的合作,以加强自身的防御能力。该条约是在埃及和以色列缔结和约后,为抗衡以色列对叙利亚的威胁而签订的。条约进一步加强了苏叙关系和苏在中东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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