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主义史学
一种成长于19世纪,在20世纪上半叶得到充分认识的存在于诸多历史学家思想中的史学思想。希望在确定真实的历史事实之后,通过寻找个体事件中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解释从历史中之所以孕育出现实的原因,以德国最为发达。主要特点:强调历史因素的连续性、个别性、独特性、具体性;主张深入挖掘和考证史料;用情感取代理性,通过著史抒发情感和理想,强调直觉沟通,要求设身处地的去理解各时代的历史文化;注重伟大人物与政治斗争;不独树一帜与其它史学思想共存共荣。
代表人物:
法的历史学派:萨维尼(Savigny,1779-1861)《中世纪罗马法》《论我们这个时代的立法和司法的使命》
艾希霍恩(Eichhorn,1781-1854)《德意志国家与法律史》
民族本位的历史主义:洪堡(Karl von Humboldt,1769-1859)《论历史学家的任务》
德罗伊森(Droysen,1808-1884《普鲁士政治史》
政治本位的历史主义:柏克(Edmund Burke,1727-1797)《法国革命论》
托克维尔(Tocqueville,1805-1859)《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