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峰

1.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男,汉族,1950年1月生,黑龙江肇州人,大专学历,研究员。1968年12月毕业于肇东师范,1973年5月入党。
历任:
肇州县团县委干事;
肇州县兴城公社党委委员、革委会副主任;
共青团县委副书记、书记,
共青团省委办公室副主任、青工部副部长、常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研室组长,
中共肇东市委副书记,
黑龙江省委政研室副局级研究员;
1991年8月任中央政研室副局级研究员,
1992年任中央政研室党建组副组长,
1995年任中央政研室党建组副组长,(正局级)
2000年任党建研究局局长;
2001年到陕西挂职,任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
2004年12月任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长、社党组成员;
2007年8月任文化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
2008年11月任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文化部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主要著作
《论现代领导之道》
《和中青年干部谈谈领导能力》
《邓小平执政党建设理论学习纲要》
《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特点》
《伟大复兴与战略思维》
《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笔记》
主编
《毛泽东邓小平论党的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邓小平论实事求是》
《毛泽东邓小平论中国国情》
《邓小平新时期重要活动纪略》
《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中共山东省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男,汉族,1956年6月生,山东青州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哲学学士。
1972.12-1975.03 青州市东夏公社李集小学民办教师;
1975.03-1976.11 青州市农村工作队队员;
1976.11-1978.10 潍坊昌潍水文分站工人;
1978.10-1982.07 山东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生;
1982.07-1988.08 山东省委宣传部干事、主任干事;
1988.08-1988.12 山东省委宣传部副处级巡视员;
1988.12-1994.10 山东省委宣传部研究室副主任;

1994.10-1996.02 山东省委宣传部研究室主任(其间:1995.10-1996.02挂职汶上县委副书记);
1996.02-2001.01 泰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01-2002.01 泰安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05.12-2006.12 泰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6.12-2007.02 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07.02- 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主持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并抓财税、审计和重点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