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英茹
女,汉族,河北深泽人, 195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四级高级法官。 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年5月,兰州市七里河区铁治乡插队。 1976年1月,兰州市粮食局干部。 1978年10月,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年7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85年7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 1986年12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正科)(期间: 1985年9月至 1988年8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8年12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副主任(副县)(期间: 1991年7月至 1992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资格培训班行政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班脱产学习,结业)。 1994年5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正县)。 1997年11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政治部主任。 1998年11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1998年1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授予四级高级法官)。 2001年8月,兰州市纪委副书记(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