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惠松
林惠松,男,广东揭东人,汉族,1950年8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大专,1966年8月参加工作,197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中共揭阳市纪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1966.08—1969.12 任揭阳县霖磐供销社售货员;
1969.12—1973.03 应征入伍,任解放军0643部队战士;
1973.03—1976.02 在揭阳县曲溪供销社工作;
1976.02—1983.11 任揭阳县曲溪公社监察干事;
1983.11—1984.06 任揭阳县曲溪区计划生育助理;
1984.06—1987.08 历任揭阳县纪委干事、副科长(正股级);
1987.08—1989.12 任揭阳县纪委审案科科长(副科级),1987.09当选为县纪委常委(其间1986.03至1989.02在职参加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大专班学习);
1989.12—1992.03 任揭阳县纪委常委兼纪检室主任;
1992.03—1992.09 在揭阳市纪委工作;
1992.09—1993.06 任揭阳市纪委纪律检查—室副主任;
1993.06—1994.03 任揭阳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1994.03—1998.02 任揭阳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8.02—2001.10 任揭阳市纪委常委,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1.10—2003.06 任揭阳市纪委常委(2002.09定为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3.06—现在 任揭阳市纪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6年12月19日在中共揭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次会议上当选为市纪委副书记。
中共揭阳市纪委委员,揭阳市三、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