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岳泉
陈岳泉,男,广东普宁人,汉族,1962年11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大学,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中共揭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副局长。
1979.01—1985.07 任普宁赤岗公社陈厝寨学校教师(其间1983.08至1985.07参加汕头教育学院民师不脱产大专班化学专业函授);
1985.07—1989.02 任普宁县赤岗中学教师(1988.02评为中学二级教师);
1989.02—1992.02 任普宁县赤岗中学副教导主任;
1992.02—1992.06 在普宁县教育局工作(股级);
1992.06—1993.08 在揭阳市委统战部工作;
1993.08—1996.10 任揭阳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4.09至1996.12在职参加省委党校本科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96.10—1997.03 任揭阳市委统战部联络科科长(其间1995.06至1997.01挂职任揭东县白塔镇党委副书记);
1997.03—1997.09 任揭东县新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7.09—1998.03 任揭东县新亨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8.03—1999.03 任揭东县新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1998.12当选第二届揭东县委委员);
1999.03—2001.12 任揭东县炮台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1.12—2003.04 任揭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宣传教育室主任;
2003.04—2004.06 任揭阳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4.06—2005.07 任揭阳市监察局副局长、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5.07—现在 任揭阳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2006年12月19日在中共揭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纪委副书记。
中共揭阳市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