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体画

院体画
简称“院体”、“院画”,中国画的一种。一般指宋代翰林图画院及其后宫廷画家比较工致一路的绘画。亦有专指南宋画院作品,或泛指非宫廷画家而效法南宋画院风格之作。这类作品为迎合帝王宫廷需要,多以花鸟、山水,宫廷生活及宗教内容为题材,作画讲究法度,重视形神兼备,风格华丽细腻。因时代好尚和画家擅长有异,故画风不尽相同而各具特点。鲁迅说:“宋的院画,萎靡柔媚之处当舍,周密不苟之处是可取的。”(《且介亭杂文·论“旧形式的采用”》)
我国唐代已设徐诏、供奉等。五代时,西蜀、南唐设置画院。宋代设翰林图画院,选优秀画家,为皇室宫廷服务。历代画院里所画的山水、花鸟、人物等,大都是要求用笔设色,工整细致、富丽堂皇,构图严谨,色彩灿烂,有的有较强的装饰性,称之为院体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