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曙霞
女,1955年9月生,福建惠安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金融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6年12月为厦门医疗设备厂工人。1978年3月在厦门大学经济系财金专业学习。1982年2月在厦门大学财金系货币银行学攻读硕士研究生。1984年7月为厦门大学财金系助教。1986年12月为厦门大学财金系讲师(其间:1987年9月至1993年6月在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攻读金融学博士研究生;1990年11月至1991年12月在英国威尔士大学学习(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1991年12月任厦门大学财金系副教授,系副主任。1994年12月评为教授。1996年9月评为博士生导师。1997年4月当选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1997年12月任厦门市市长助理(副厅级)。1999年5月任厦门市副市长。2001年11月兼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2年7月任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总商会)会长,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厦门大学财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