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气水
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发布的本市碳酸型饮料比较试验中,正广和、延中等品牌的盐汽水出现了二氧化碳含量不达标的现象(早报昨日报道)。昨天,这些企业向记者表示,受检的汽水二氧化碳不达标“另有隐情”,主要是由于汽水包装技术所限,生产时间较早的汽水都存在着慢性漏气现象。尽管如此,正广和、市中等几家企业仍表示,将把出厂6个月以上的碳酸型饮料撤柜。
上海正广和汽水有限公司董事长汤工卿告诉记者,今年4月在文峰超市抽查到去年生产的600ml、批号为040724的正广和盐汽水含气量确实低于国家标准。这批盐汽水是去年7月24日生产的,因PET瓶规格较小,慢性漏气相对较快,才导致了含气量不足。由于目前汽水行业的包装技术所限,除生产过程中瓶盖未拧紧等因素外,运输、储存过程中也可能因撞击或储存环境温度高、湿度大等原因造成汽水缓释漏气。
上海市中绞股蓝保健食品厂总经理陆正清则表示,该厂被曝光的酸梅汽水是在乐购超市肇嘉浜路门店抽查的,生产日期是去年5月。当时乐购超市在桃浦新建的仓库大量进货,已经出现了市中盐汽水库存积压的现象。据乐购总部的孙小姐证实,被市消保委判为不达标的市中产品都是去年大量进货积压的存货,由于已达12个月保质期临界点,碳酸型饮料慢性漏气很难避免。
有关业内人士解释说,盐汽水的保质期为12个月,这是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并无国家强制性标准,汽水中加二氧化碳并非能起到降温作用,而是为了杀菌。一般而言,稍有漏气的盐气水并不影响其饮用质量,只是口感略差,缺少冲劲。此次受检企业负责人都表示,他们对消保委的社会监督表示认可,并将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正广和、市中等企业明确表示,除了在加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二氧化碳含气量的国家标准外,今后凡是超过6个月的碳酸型饮料将一律从商家货柜上撤下来,更换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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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规定,碳酸型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应大于等于20倍,但消保委昨日公布,抽检的19个样品中合格率为684%,6种产品的二氧化碳含量都不达标。上海市中绞股蓝保健食品厂生产的酸梅汽水二氧化碳气容量实测值为14倍;上海杰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莱蒙汽水二氧化碳气容量为17倍;上海正广和汽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广和盐汽水二氧化碳气容量为16倍;上海延中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延中盐汽水二氧化碳气容量为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