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
释义:
即过房。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
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兄弟、堂兄弟或亲戚做儿子;没有儿子的人以兄弟、堂兄弟或亲戚的儿子为自己的儿子。
(1) [adopt a young relative]∶将自己的儿子给无子的兄弟、堂兄弟或亲戚做儿子;
(2) [have one's child adopted by a relative]∶没有儿子的人把兄弟、堂兄弟或亲戚的儿子收养为自己的儿子;
示例:
元 纪君祥 《赵氏孤儿》第四折:“有 程婴 的孩儿,因为过继与我,唤做 屠成 。”
《红楼梦》第九一回:“他就是我的过继兄弟,本住在屯里,不惯见人。”
李劼人 《死水微澜》第五部分二:“一来拜年,二来也是商量过继承主的事。”
《晋书.宗室传.彭城王纮》“纮字伟德,初封堂邑县公。建兴末,元帝承制,以纮继高密王(司马)据。”
《红楼梦》第九一回:“那夏三道:‘前月我妈没有人管家 ,把我过继来的,前日才进京。今日来瞧姐姐。’”
《清史稿.德宗本纪一》:“[同治]十二月癸酉,穆宗崩,无嗣。慈安皇太后、慈禧皇太后召惇亲王亦宗......传懿旨,以上继文宗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
《清会典事例.刑部.户役》:“情愿过继者,取具两姓族长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