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1-27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征兵制

征兵制,为在于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就必须有其从事军职的义务。该制度与募兵制为相对用词。

古代,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或族群,从军常为被迫性或半被迫性的选择,而在一定条件下,国民有其从事军职的必要与义务者,其制度为征兵制。

近现代征兵制的合法性与理论规模起始于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 理念。该理念认为除了进行传统战争的必要性外,国家应该是民族的国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来,只有征兵制才能达成公民军队(citizen army)、或国民军队(national army)的拥护。

中国历史上,征兵制实施与否常为国家是否强盛的指标。秦朝、西汉的征兵制与唐朝改良后的府兵制都被视为该朝代强盛的主因。另外,东汉或宋朝或清末等朝代的募兵制,也被视为该阶段国力不振的原因。

不过此看法,随人口增加与军事科技进步后,已不合时宜。今主要国家,除少数如瑞士,以色列,土耳其,新加坡 等国家实施征兵制外,多已实施募兵制。美国虽原则上仍保留征兵的权利(在战前由国会通过征兵法案),但自1970年越南战争结束后,就不再实施过。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