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
舞剧,作为舞蹈、戏剧、音乐相结合的表演形式,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
在可供查证的史书典籍中尚未见有关舞剧艺术起源的记载,不过,具有戏剧因素的乐舞却可追溯至公元前11世纪左右的西周时期,著名的《大武》就是综合了舞、乐、诗等艺术形式,表现武王灭商这一历史事件的情节性大型歌舞。此后出现的《九歌》,虽具有更强的舞剧因素,但依然不是我们今天所共识的严格意义的舞剧。至于明、清以后,舞蹈融入戏曲的史实,也不能说舞剧已经诞生。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中国舞剧于本世纪30年代方才初见端倪。从某种意义上说,经过“外来艺术”的引进和吴晓邦、戴爱莲、梁伦等新舞蹈艺术先驱的探索,才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中国民族舞剧艺术。
中国舞剧的探索始终遵循着“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注重融会贯通和群众的喜闻乐见。民族舞剧的探索促进了戏曲舞蹈的提炼与改造,逐渐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古典舞风格”。
从1949年至“文革”前可看作其实验性的新兴期,创作大都以继承发展戏曲舞蹈与借鉴前苏联芭蕾舞剧的经验相结合。其间作品有:《和平鸽》、《盗仙草》、《碧莲池畔》、《刘海戏金蟾》、《宝莲灯》、《鱼美人》、《小刀会》、《五朵红云》、《蔓萝花》、《蝶恋花》、《狼牙山》等。
“文革”后进入文艺复苏期,全国各地竞相推出大型舞剧,舞剧的创作视野和表现题材都有了极大的拓展,中国舞剧在大胆地吸收、借鉴中,更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其间作品有:《丝路花雨》、《文成公主》、《铜雀伎》、《半屏山》、《奔月》、《凤鸣岐山》、《木兰飘香》、《召树屯与楠木诺娜》、《卓瓦桑姆》、《珍珠湖》、《灯花》、《森吉德玛》、《春香传》、《阿诗玛》、《丝海箫音》、《蘩漪》、《悲鸣三部曲》、《雪妹》、《红高梁》、《边城》等。
在中国舞剧中还有一类作品,就是气势恢弘的乐舞史诗。它本是中国自古以来乐、舞、诗三位一体的传统艺术形式,其源头可以追溯至千年以前的《大武》、《九歌》等,此类作品可以包容的题材十分广泛,以表现气势宏伟的重大的历史题材为其擅长。建国后的三部型音乐舞蹈史诗《人民胜利万岁》、《东方红》、《中国人民革命之歌》堪称绝版。
另外,新时期以来,我国还陆续上演了不少仿古的大型乐舞。如《仿唐乐舞》、《唐·长安乐舞》、《编钟乐舞》等。此外,反映民族风情的题材也可谓琳琅满目。其中以《黄河儿女情》、《黄河一方土》、《土里巴人》等代表。
舞剧的音乐
舞剧音乐是舞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表现思想内容、发展戏剧情节、塑造人物形象及性格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音乐不但担任舞蹈的器乐伴奏,而且音乐本身具有揭示剧情和刻画角色内心感情的作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正如人们曾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