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格计划
(Young Plan)
192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重新规定德国赔款问题的计划。因由美国银行家杨格主持制定,故名。1929年初,德国提出因财政困难,无力执行道威斯计划,要求修改有关规定,得到美国支持。经协约国商定, 1929年2月由杨格为主席的专家委员会在巴黎开始工作,制定新的赔款计划。1929年6月委员会通过杨格计划,经1930年1月海牙会议批准生效。计划规定:把德国应付的赔款总额缩减为1139亿马克,分59年付清;取消对德国财政经济的国际监督,由新成立的美国操纵的国际清算银行处理赔款的一切事宜。计划制定后仅4个月, 1929年10月爆发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德国财政面临崩溃的危险。1931年6月,美国总统胡佛宣布,赔款和国际债务延期支付一年。德国此后不再支付赔款。杨格计划夭折。
杨格计划的主要内容:
①规定了德国的赔款总额和支付年限。把赔款总额由1320亿马克(1921年 4月伦敦会议确定)削减为1139亿马克,分59年偿付。规定1929—1930年度支付 7.4亿马克,下一个年度支付17亿马克;以后逐渐增加,到1965—1966年度达最高点24.29亿马克;然后再逐年减少,最后一个年度即 1987—1988 年度为8.98亿马克。赔款来源为德国铁路和政府预算收入。
②协约国对德国提供所谓杨格计划贷款,净额为12亿马克。③废除协约国在德国的一切监督机关,取消协约国对德国财政经济的直接控制。成立国际清算银行,以调节债权国和债务国之间的关系。该银行此后实际上成为外国资本主要是美国资本向德国重工业、包括军事工业投资的新机构。④协约国从德国莱茵区撤走占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