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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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
杨丽娟照片

概述杨丽娟,甘肃省兰州市女子,从16岁开始痴迷香港歌手刘德华,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卖房甚至卖肾以筹资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寻见刘德华。2007年3月22日,曾经赴香港参与刘德华歌友会,实现生平夙愿,跟偶像合照。不过,其父最后由于杨丽娟的“追星”行为而跳海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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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娟事件经过求助媒体,以期圆梦电视台许诺:“安排见面”杨父跳海,自杀身亡返回兰州,记者随行杨丽娟向南方周末及刘德华索赔30万杨丽娟案二次开庭 准备向刘德华索赔100万杨丽娟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

杨丽娟事件经过1994年杨丽娟突然梦到刘德华,命运从此改变。

1995年迷恋刘德华已理智尽失,不上学、不工作、不交朋友。

1997年20岁的杨丽娟在父母的支持下,花了9900元参加了一个香港旅游团,却未能看见华仔。

2003年父母为满足女儿追星的心愿,连家里的房子都卖掉,一家人搬到了每月花400元租来的房子中。

2004年杨丽娟得知刘德华在甘肃拍《天下无贼》后,每天从早至晚都站在自家的8层楼顶,但仍未见偶像。

2005年得知华仔住所,与父亲再次赴港,失望而回。

2006年3月父亲卖肾筹措资金帮女儿赴港追星。

2007年3月25日第三次赴港的杨丽娟终于可以与偶像近距离接触,还被安排上台跟刘德华谈话及拍照。

2007年3月26日老父跳海自杀,留遗书大骂刘德华。

2007年3月27日杨丽娟埋怨刘德华 痛哭失声连呼后悔

2007年3月28日杨丽娟母女返回内地。

求助媒体,以期圆梦杨丽娟,13年

杨丽娟

疯狂追星(杨坚称自己不是刘德华的粉丝,而是因梦生情),不上学、不工作,只为了见刘德华,而溺爱她的父母更是不惜倾家荡产地支持她。1997年9月杨丽娟第一次随旅行团到港寻刘德华,失望而归。

2004年初,刘德华在甘肃拍摄《天下无贼》,杨丽娟就站在自家屋顶从早到晚地等,期望刘德华从门前经过,当年10月,父母筹借了5000元让杨丽娟到北京看刘德华的演唱会,但因为离得太远,那一晚杨丽娟很失望。

2005年,杨父卖了房子让杨丽娟到香港旅游,可惜还是没找到刘德华,只是将一封信交给了刘德华的邻居。

到了2006年3月,已经一贫如洗的杨父想到了卖肾支持女儿见刘德华,但在医院却遭到了拒绝,此时已经“走投无路”的杨父想到了媒体,在他看来媒体“拥有巨大的能量”。

2006年3月22日,《兰州晨报》一篇名为《兰州女孩林娟苦追刘德华12年》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全国许多媒体都先后报道了该事情,称“林娟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各大网站甚至做了相关的娱乐专题。

杨父以为借助媒体强大的舆论压力能够为女儿实现梦想,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刘德华知道此事后透过经纪人回应:“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

而当时的媒体和大众,尽管有人希望杨丽娟能够和刘德华见上一面,了却心事,但更多的人却是把“林娟”作为一个负面典型进行批评,舆论普遍认为属于“病态”。杨父也没有预料到这样的结果,而身边邻居、朋友的指责和嘲笑更是让爱面子的这一家人抬不起头。

电视台许诺:“安排见面”

“林娟事件”曝光后,还是有媒体来到杨家采访,北京一家电视台娱乐节目记者三次到兰州,并在节目中以跟拍的形式播放了杨氏一家的追星生活。该电视台对杨家曾有过三次许诺,“我们台有实力,能联系到刘德华,见是肯定的”、“刘德华已经知道了,下次我领你去见他”、“10月中旬刘德华在北京开《墨攻》发布会,到时你们全家来北京,我们安排刘德华跟杨丽娟见面,可不要错过机会。”

然而到了十月份,北京这家电视台并没有实现当初的诺言,杨家和该电视台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摩擦。杨父在电视台门口举着“揭露某台的欺诈行为”牌子,并高声大骂,电视台不得不给了2000元钱“资助”这一家三口回兰州。

杨父跳海,自杀身亡

2007年,杨丽娟一家三口借款1.1万元,于3月19日来到香港。杨氏一家抵港后租住油麻地一间旅馆,由于旅费有限,两日后便四处露宿。他们到港翌日,三人一早便赶到观塘“华仔天地”向职员表示想见华仔,几经请求,职员答应会再联络。但三人担心情况有变,一度赶到中环政府总部打算递信给特首曾荫权,又到有关部门求助,希望港府代出头安排,但不得要领。稍后,三人接到“华仔天地”回覆,赶返观塘再讲出心愿,才获职员承诺代为安排。

杨丽娟后来再获安排在25日参加庆祝华仔的歌迷生日会,杨氏一家满心欢喜,但杨女与其他歌迷一样,与华仔合照后未有机会道出心声。杨父得悉后非常难过。当晚杨氏一家三人到尖沙咀星光行一间通宵营业快餐店“打趸”,但两母女于26日凌晨一觉醒来,发现杨父已不知所终,上留下一封12页纸的遗书,于是报警,消防员搜索后,在附近海面救起杨父,惜送院后不治。

杨勤冀在遗书中称,女儿参加歌迷聚会见到了偶像,但刘德华对女儿“和许多人一样”,没有与她单独会面及给予签名,“这不公平”。杨勤冀的遗愿是:“你应该见杨丽娟,为她签个名,救救她,除了你,她已隔绝了这个世界,只有你,才是她心灵的呼唤。”

返回兰州,记者随行

杨父在香港跳海自杀后,因事件涉及刘德华,俨然成为两岸三地的头条新闻,两岸三地50多家传媒追访。不单香港传媒大肆报道,台湾的中央社,内地的北京、广州、上海的传媒,甚至新华社都派出采访队跟进,加上香港的报章及杂志,港报形容“场面‘墟冚’如采访大人物。”

杨丽娟母女身边迅速聚拢了当初让他们失望的媒体,为了满足多家传媒采访,杨氏母女整天各站一边,分头接受访问,传媒采访完母亲,接着又采访女儿,母女俩满肚苦水不厌其烦地把经历说完一遍又一遍。每到一处,也总有大批媒体记者尾随,香港某报记者说,每到一处,杨丽娟都频频回头,看是否有记者跟着,而一旦发现没记者,她就茫然失措。

回到兰州,曾经最先披露“林娟事件”的《兰州晨报》发表了《健康追星倡议书》,随后再也没有做任何跟进报道,而当地其他都市类媒体也只是轻描地淡写报道母女俩返兰消息。

但是,香港媒体报道,“相形之下,省外媒体倒是热情高涨,不光母女俩从广州返回时随行‘记者团’多达10余人,而且连她们在兰州的一切食宿费用都是这些媒体安排,并对下榻酒店严格保密,一副誓做‘独家新闻’的架势”。

从香港到内地,因为一直由媒体“保护”着,杨丽娟过着明星一般的生活,大家都想抢到独家新闻。据香港《明报》报道,一家广州的新闻网站更以每日400元的费用,安排杨丽娟母女入住兰州市一家四星级酒店,拟对她们进行“全程独家报道”。就算有传媒要求采访,也只能透过该网站的安排以电话的形式进行访问。

4月4日,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名记者齐聚华友飞乐不到80平方米的发布会厅,采访杨臣刚资助杨丽娟。14时15分,杨丽娟及其母亲在工作人员的护送下走入会场,她们刚一露面,七八架相机一拥而上,一北京媒体记者惊呼:“刘德华自己也没这待遇!”

反复爆炒后,媒体对她们的兴趣也逐渐减低。4月2日,当围在杨丽娟母女身边的记者日渐少了时,杨丽娟哭了,“你们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挣来你们的钱,利用完我们就一个一个不见了。”

杨丽娟向南方周末及刘德华索赔30万曾经因疯狂追星而家破人亡的刘德华粉丝杨丽娟,日前将《南方周末》告上法院,称该报于2007年4月12日所发表的《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一文严重侵害了她及其家人的名誉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索赔30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杨丽娟表示对胜诉充满信心。

杨母还向记者透露,接下来要起诉刘德华,因为刘德华对媒体所发表的对杨丽娟“不孝”的评价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刘“在同等范围内赔偿名誉权”。

杨丽娟案二次开庭 准备向刘德华索赔100万被称为“杨丽娟维权第一案”的杨丽娟诉南方某报名誉侵权一案,2008年5月9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因涉及隐私,该案选择不公开审理。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经完成质证和辩论阶段,双方未调解成功,法院将择期做出公开宣判。

据了解,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李天天还在博客上写了一封给给刘德华的律师函,希望刘德华给杨丽娟道歉,并怀着诚意给她100万元的经济赔偿。

杨丽娟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杨丽娟及母亲认为宋祖德博客上有三篇评论,侮辱和诽谤了她们,说宋祖德骂她“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杨丽娟向法院提交了3份起诉状,要求判决宋祖德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最终法院判决因其无法证明文章的来源,驳回其诉讼请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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