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绪

王维绪简介王维绪[1],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男,汉族,山东蓬莱人,1983年12月入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夜大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1954年1月生,1972年12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省社科院政治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硕士。曾任哈尔滨市第五十六中学教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民警、东莱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哈尔滨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干部处副处长,1991年3月以后任道里公安分局政委,道外公安分局局长,1998年3月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1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副书记,2002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2007年2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2009年7月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经历1971年7月哈尔滨师范学校学生;
1972年12月哈尔滨市第五十六中学教师;
1980年7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胜利派出所民警;
1982年3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户籍科科员;
1983年10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胜利派出所副所长(其间:1981年9月—1984年7月黑龙江大学夜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学习);
1984年4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治安科副科长;
1985年3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莱派出所所长;
1985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
1986年10月哈尔滨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其间:1989年9月—1991年7月在黑龙江大学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
1991年3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政委;
1996年6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局长(其间:1996年9月—1998年9月在黑龙江大学法学、民商法学专业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3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年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2年1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副书记;
2002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
2007年2月哈尔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
2009年7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政法、安全生产和信访等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办公室、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国家安全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方面的工作。
成就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维绪王维绪同志是哈尔滨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兼政委,分管档案工作.几年来,他对档案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使哈尔滨市公安档案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在省公安厅、省档案局联合组织的派出所档案管理晋级达标活动中,哈尔滨市19个县(市)公安分局的406个派出所全部达标,288个派出所取得省级标兵称号,达标数、标兵数均居全省第一,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省、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受到国家档案局、公安部的表彰奖励。
被免职2009年7月23日,哈尔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免职名单,决定任命任锐忱为市公安局局长,免去王维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煜玺、姜兴厚、李殿喜、余佩、王滨洁、姜勇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维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殷文泽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新任
2009年7月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