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俊

文山州中级法院冯俊男,1959年10月生,云南西畴人。一级法官。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任云南文山州中级法院副庭长,兼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文山分部民法教师。主要业绩:1977年高中毕业后下乡插队。1978年12月应征入伍,1980年12月退役。1981年3月到中级法院工作,先后在刑二庭、刑一庭、执行庭工作。历任中级法院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在法律研究和审判实践工作方面有一定修养,先后在国家级刊物及省、地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十余篇,1991年因主办案件成绩显著,荣立三等功一次。论文《谈一起贩毒杀人案的罪名认定》于《人民司法》上发表,后入编《今日的辉煌》(第一卷)一书中。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冯俊冯俊教授,男,汉族。1958年1月生,湖北省英山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77年考入武汉水利电力学院, 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在武汉大学哲学系攻读硕士学位。1985年2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学习,1987年12月获哲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3年入选国家教委"全国作为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的100名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出国项目。1994年4月至1995年4月在英国牛津大学哲学系作高级访问学者。1995年6月晋升为教授。1996年底被评定为博士生导师。1997年被列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百人工程"。1998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1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百人工程培养人选"。历任外事处副处长、处长兼港澳台办公室主任,2001年2月被教育部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2008年7月被中央组织部任命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
冯俊教授的学术专长是西方哲学,除校内任职外,他还担任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欧盟协会副会长、中国亚非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主持和参加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笛卡尔第一哲学研究》、《当代法国伦理思想概论》(台湾版)、《法国近代哲学》(台湾版)等著作、译著、教材十余部,论文数十篇,共计近300万字,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曾出访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讲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其学术成就被国内外十多种报刊和《名人录》介绍。
教育与学位
1994.4--1995.4 英国牛津大学哲学系高级访问学者。
1985.2--1987.12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导师为庞景仁,王玖兴, 苗力田教授。
1982.1--1984.12 武汉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获硕士学位,导师为陈修斋,杨祖陶教授。
1978.2--1981.12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社科系马列理论师资班(本科),获学士学位。
2003.8-1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22期高校领导进修班学习
2001.2-2008.7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2008.7-至今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
1996.10-2001.10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外事处)处长兼港澳台办公室主任
1995.6--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0.12--1995.5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1987.12--1990.11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讲师
(一) 获省部级奖项:
1. 成就荣誉奖
2001年入选为"北京市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百人工程" (2001-2005)。
1998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97年被列入"北京市跨世纪哲学社会科学百人工程"(1997-2000)。
2.学术成果奖
1. 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后现代主义哲学讲演录》,(第一作者,获奖时间2004年11月)。[发奖单位: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2. 第三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一种可供借鉴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第一作者,获奖时间2004年10月)。[发奖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
3. 北京市教工委高校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优秀论文一等奖--"树立良好学风是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保障"(独著,获奖时间2004年8月)。
3.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 第五届获奖优秀科研论文三等奖--"如何建设以人文社会科学为 主的世界一流大学"(独著, 获奖时间200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