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下同)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的行为。
金融资产的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一是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比如将为到期票据向银行贴现;二是将金融资产转嫁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但必须满足一些条件。
企业(转出方)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在此基础上运用本准则。
企业对转入方具有控制权,指有权决定转入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此从转入方的业务活动中获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