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莉

蒲莉 讲师
女,1975年10月生于四川省广汉市,讲师,1998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至今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为婚姻家庭法学。
科研成果
参加985工程“科技发展与人文精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法律环境研究》(项目批准号:985—HUST);
参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一般项目《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研究》(项目批准号:06JA820017);
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奥运标志知识产权与商品化法律保护》(项目号:574ss03083),该项目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国家体育总局文件2006(77号))。
另外,还在《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山西大学学报》和《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