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定军
张定军 讲师
男,1971年11月生于湖北潜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博士研究生。1996年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9月-2004年9月,作为访问学者公派德国拜洛伊特大学法律与经济学院进修。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
学术成果:
在《社会科学》、《华中科技大学学报》、《河北法学》、《广西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和其他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数篇。
张定军 讲师
男,1971年11月生于湖北潜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博士研究生。1996年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9月-2004年9月,作为访问学者公派德国拜洛伊特大学法律与经济学院进修。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
学术成果:
在《社会科学》、《华中科技大学学报》、《河北法学》、《广西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和其他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