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
官方说法: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军队中担负军事勤务的非现役军人,包括文职人员和职工。各国称谓不尽相同,有称军队职工、民职人员、雇佣人员、非制服职员等。中国统称文职人员。军队使用文职人员,可减少现役军人受服役和军衔晋升年限的限制、流动性大对专业技术工作不利的影响,保持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技术骨干力量;同时可使现役军人少担负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多进行军事训练和战备,从而提高部队的战备水平。因此,文职人员已成为现代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演变:军队使用文职人员由来已久。在中国,清末新军中有军用文官,民国时期军队也使用文职人员,曾称军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编有职员和工人。1988年,全军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军队编制定额内不授予军衔的干部,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 1998年,全军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强调文职干部是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2005年,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实行文职人员制度,与文职干部的区别主要在于现役和非现役两种形式,我军开始实行文职干部和文职人员两种类别人员共同服务军队的制度。
现状问题:军队文职人员,又称非现役文职人员,
是一种过渡性职业,每年的辞职率大约在三成左右!原因:同工不同酬,和现役干部履行的使命是一样的,但是待遇只有不到其一半(招聘时称为:高薪聘用)。 而部队院校招聘的文职人员大多为高校研究生,择优录取,素质普遍很高。所以进来的人中大多是对部队憧憬,抱有幻想的,但幻想马上就会被血淋淋的现实所打破(和现役不属同一阶层,为二等公民),他们也要生存,所以就不得不另谋出路。
也是一种满意率最低的职业,十成人都对此有冲天怨言!
也是一种最骗人的职业,又托关系又送钱,到头来只是一个临时工!
现实意义:实行政策的积极意义:
1`使得现役干部有可比较感和优越感,凸显作为一名军人的优越性。
2.很多现实问题得到解决,1.军人家属及子女的工作问题;
3.给聘用的上下级单位资金上增加自主的机会.缓解"娱乐等经费"紧张问题.
发展前途:有些部队院校完全为学校评估而招聘文职人员,应届生合同期6年,往届生合同期1年(档案部队均不接受),视评估情况续签合同,评估结束即可解除合同,文职人员须卷铺盖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