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霍克思
戴维·霍克思(David Hawkes ),师承韦利,战争期间,霍克思离开牛津参军从事文职工作,先是学日语,后来教士兵和即将开赴战场的人学日语。1948—1951年曾在北京大学攻读研究生,1951年从中国回来后,继续做研究生,两年后即到1953年结束学业,开始当初级讲师。霍克思汉文功底深厚,能用中文写旧体诗,对中国文学非常热爱,1960—1971年担任牛津大学汉学讲座教授,在其就职演说中,举了许多作品,盛赞高尚的人道精神贯注与渗透在中国古今文学作品中。他的重大成就是翻译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全译本,他名之为《石头记》,这是英语世纪第一个《红楼梦》全译本,也是西方汉学史和翻译界一件大事。霍克思为中国文学走向世界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了全副精神翻译《红楼梦》,他不顾经济上的损失,提早从牛津大学退休,专门从事《红楼梦》的翻译工作,他把《红楼梦》的翻译当成自己的毕生事业来看。新的全译本《红楼梦》1973年作为“企鹅古典丛书”刚一推出,即广受欢迎,多次再版。全书分五卷,前三卷相当于一百二十回本的前八十回,后两卷相当于后四十回,后两卷实际工作由霍克思的女婿费明德在其指导下完成,英译本改题为《石头记》。译本语言精确优美,几乎是逐句翻译,力图保持原本的风味,备受海内外红学界和翻译界褒奖。
霍克思也以专研楚辞、杜诗著名,所译《楚辞·南方之歌——中国古代诗歌选》和《杜诗初阶》,为世所重。在牛津大学任职期间,他主编牛津东亚文学丛书,出版英文本的《刘志远诸宫调》、《李贺诗集》、《中国汉魏晋南北朝诗集》、《战国策》、《陶潜诗集》等多种。
学术研究
1.译介《楚辞》
继韦利之后,霍克思又一次系统地译介了“楚辞”。1959年牛津大学出版刊行了他的《楚辞:南方之歌——中国古代诗歌选》,根据汉代王逸《楚辞章句》一书的内容,翻译了楚辞18篇,包括王逸断为屈原所作的《离骚》、《九歌》、《天问》等,还有宋玉《招魂》、景差《大招》等(实际有些篇目的作者难以确定)。这一译本采取了逐字逐句与自由翻译之间的中间道路。诗句的韵律固然重要,为了精确地传达意义,他不惜为了意义而牺牲韵律。霍克思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无疑有助于英国读者更深入地了解“楚辞”的内容与特点。依靠不止一代英国汉学家的努力,以屈原为代表的“楚辞”,终于以其完整的面貌,出现在英国人民眼前。全书还采用两种注释方式:脚注和尾注。脚注简单扼要,尾注极详,颇有学术价值。如《离骚》“荃不揆余之中情兮”一句里的“荃”,霍克思译为the Fragrant One(芳馨神君)。尾注对此解释说,“这里所用的中文词‘荃’是一种花名……在这一段上下文里,它通常用来比喻诗人的国王,按照大多数注释家的看法,也即楚怀王。”接着他就介绍了“五四”以后这一传统的“政治譬喻说”为“爱情譬喻说”所代替的情况,同时又提出“爱情譬喻说”仍有不足之处,因为《离骚》的绝大多数篇幅都是有政治内容的。最后霍克思又联系《九歌》的用法,审慎地作了保留:“‘荃’这个花名,当作譬喻的符号,我还不是完全有把握……照我的看法,它在这一段里是指诗人的国王,多少尚可存疑。”
就这样,霍克思又对“摄提”、“女媭”、“灵修”、“椒兰”等专名,作出了相当全面的解释与说明。
霍克思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无疑有助于英国读者得以更深入地了解楚辞的内容与特点。他以同样的严谨,讨论18篇楚辞的作者问题,并探讨了屈原在汉代受崇敬的原因:“汉代的作家们崇敬他(指屈原)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他是为表达自己心愿而殉难的正人君子的典型。”
此本为《楚辞》首次西译,注释或详或简,既适合一般读者,又适合专家和学者的口味。译者采用闻一多等人的研究,对原文做了一些校勘。
2.人类演进的文化探究
霍克思师承了韦利的巫术文化研究的专长。他在1967年的第十三卷《大亚细亚》杂志发表了一篇重要论文《女神的求索》,着重探讨从楚辞向汉赋过渡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观点,就是认为楚辞与汉赋共有的巫术文化的内核,是两者嬗递最关键的内在机制。具体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都以巫术性的巡游作为重要题材。他举《九歌》的《湘君》一篇为例。《湘君》清晰地描写巫者追求湘水女神的游历,只可能是在祭祀活动中,借用巫术,通过象征性的环境布置与道具而进行的想象性巡游。在汉赋中,如司马相如的《上林赋》、《大人赋》、《远游》等,同样写了帝王在众多神灵与灵物的护卫下的巡游。这种巡游,原是巫术法力的显示与证明。
第二,楚辞和汉赋所反映的时空观,都有注重空间位置而忽略时间过程的特点。《湘君》、《离骚》等,只重于列举到达的重要地位。汉赋里,这种从东、南、西、北方位依次描述的手法更加突出。两者共有的“依次列举手法”是巫术常用的。
第三,两者都体现了一定的宇宙观。《远游》描述了一个环行活动的过程,最后到达环行活动的中心,即巫术法力的中心,由此祭祀活动达到高潮。在汉赋里,这种由四个方面及至中央的宇宙模式同样表现得更为突出。
正因为这样,原来主要流传民间的楚辞,能够毫不费力地演变为服务于宫廷的汉赋。显示巫者法术力量并表明巫者与神灵同在的巡游,转而变成了帝王炫耀权力与威风的仪式。霍克思运用文化学和人类学方法,侧重从文化背景与心理模式的角度分析两者的必然联系,是颇有说服力的。他证明了,在巫术文化的共同影响下,通过想象把握空间的宇宙,是这一历史时期文学想象共有的“原型”。
3.“全真剧”与道教文化研究
在英国对中国戏剧文学的译介中,霍克思对元杂剧的研究尤其有特色。他撰文介绍了马约瑟翻译的杂剧《赵氏孤儿》及其对欧洲戏剧的影响,并对元杂剧的特殊形式——“全真剧”进行了研究。对于“全真剧”的研究这个课题较少有人论及,方法上它突出了宗教与文学的关系,处于超学科研究的前沿。具体地说,霍克思的研究,涉及元代全真剧流行对杂剧创作的影响,以及杂剧作品里曲折反映的全真教祖师的形象及有关宗教传说的形成过程。这是霍克思运用文化学和人类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的另一成功实例。金、元以来,道教盛行,杂剧创作受宗教的影响,在题材上专门有一类剧作描写神仙或真人度化凡众的,一般称为“神仙道化剧”。“全真剧”可谓是“神仙道化剧”中的一个特殊品种。通过有关的研究,霍克思指明了,在全真教形成并流传的过程里,它所施加给元杂剧的影响一方面是相关的宗教题材的产生,另一方面是专门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或术语的移入。但这种移入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或添加了传说与神话的成分,这种现象甚至在史籍中都难以避免。
元杂剧描写全真教祖师的作品,主要有著名剧作家马致远的《马丹阳三度任风子》和杨景贤的《马丹阳度脱刘行首》,霍克思的研究就从这两个剧本开始。霍克思对《任风子》的研究,十分讲究文本。第一,他把剧本的曲调与宾白区分开来。第二,注意不同版本的比较。他进一步比较了脉望馆抄本和《元曲选》刻本宾白。两个版本有一段基本相同的文字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马丹阳自叙悟道经过。霍克思引用传记材料指出,马丹阳的悟道归真显然进一步神话化了。但有关马丹阳的三髻发式各不相同的意义解释,留下了历史向传说转变的种种痕迹。霍克思附带指出,甚至《陕西通志》和《周至县志》这样的地方史籍,也掺入了宗教传说的成分。在这里,霍克思实际上揭示了人类普遍共有的“神话情结”。
4.全译本《红楼梦》
20世纪70年代,霍克思着手翻译《红楼梦》前80回,由英国企鹅出版公司出版,译文书名为 The Story Of the Stone,分三卷,第一卷The Golden Days(1973),包括前26回;第二卷The Crab—Flower Club(1977),包括27 —53回;第三卷The Warning Voice(1980),包括54—80回。后来约翰·闵福德(John Minford)继霍克思翻译了《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分两卷出版,第四卷The Deb to/Tears(1982),包括81—98回;第五卷The Dreamer Wakes(1986),包括99—120回。霍克思对《红楼梦》的全译,改变了以往《红楼梦》的英译本只有节译的情况,让读者得以见到全貌,出版后立即受到普遍欢迎。译本陆续再版多次,后又在英、美两国同时出版了精装本。霍克思深爱《红楼梦》,在为英译本写的“导论”结尾,他这样写道:“《红楼梦》是一个伟大艺术家以其一生心血浇灌而成的作品,如果我能把这部中国小说给予我的愉快和幸福多多少少地转达给读者,那我就算没有白白生活于世。”
霍克思的译本语言精确优美,几乎是逐句翻译,力图保持原本的风味,考订严密,有根有据,备受海内外红学界和翻译界褒奖。《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发表评论说:该译本在规模和质量上均足以同韦利翻译的《源氏物语》相比美。译作达到如此高的水平,当然与霍克思广博的学识、精湛的研究分不开。
霍克思把英文译名定为《石头记》。他认为既是全译,包括原书120回,按照全书以通灵宝玉入人世为顽石的情节主线,改题为原始的书名《石头记》自有道理。同时,这样做也是从接受主体的文化背景考虑的。在西方读者心里,“红楼”与“梦”结合下的意象极富情感启示与意念,充满了魅力与神秘,容易把大家引入歧途,使之误认为这是一部哥特式小说。或许有人会认为,经过高鹗增补了后40回这部小说才正式改题《红楼梦》的,《石头记》只是指前80回的内容,英译用以为题,岂不有违全书足本120回的真实情况?对此,霍克思也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曹雪芹死前实际已完成后40回书稿,只是碍于乾隆年间残酷的“文字狱”,才没有公开。至于高鹗的所谓“续作”,只是作了编辑上的加工,并没有参与创作。所以全书改用最初的《石头记》,只有更加妥切。
霍克思自觉地意识到《红楼梦》流传过程中各种版本的差异性和复杂性,在选择底本和决定文本时他最终选择并遵循了这样的原则:译者“可以在不同版本之间斟酌,选择他认为足以构成最佳故事的东西,自行组织一个特殊本子”。这样做是因为,《红楼梦》不同的文本间有些矛盾,已经造成了现在通行的一些版本文字和描写上的矛盾。比如柳五儿一角,在“脂评本”第77回里据王夫人说已死去,而在高鹗本里却又复活,且对后来的情节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不同文本之间存在的类似矛盾,确是一个难以避开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事实上,霍克思的翻译,是在仔细比较基础上的有选择的全译。而这样的译法难度更高,牵涉的向题更多。由此还引发出一连串的基本问题,如小说的作者情况及其发展演变、评注者身份的确定、早期编辑者的可信程度、其版本的性质,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霍克思都根据自己的研究结论作了相应处理。不少地方,即使对国内红学界,也不乏参考价值。
霍克思的全译,偶尔也有省略。如英译本第二卷就对原书中结诗社、品戏文、集联句等内容作了少量删节。不过这些地方,他又附以注释说明。译本惟一可商榷之处是人名的翻译。霍克思采取音译与意译共用的原则,但有的意译失落了中文原有的意趣。然而这是中外译事的共同难题,似也不便苛求。
霍克思的译作倾向于一种“交际翻译”。彼得·纽马克在《翻译的方法》一文中指出:“交际型翻译试图使译文对译语读者产生与原文对原语读者相同的效果。理论上,交际型翻译只针对译语读者,而译语读者并不希望在阅读中遇到任何晦涩难懂的地方,相反地,他们期待着译者将国外的东西大胆地移入本族文化。”在《红楼梦》的翻译中,就可以看出霍译主要以“交际”为主,很多地方译得很传神,译文流畅通顺,是地道的英语,但是由于他过多地注意了译文对译语读者的影响,因此原文的民族色彩在译文的某些部分显得浅淡。
霍克思对《红楼梦》中诗词的翻译也是他诗歌理论的完美实践,在《中国诗歌与英国读者》(Chinese Poetry and the English Reader) 一文中,从比较文学的角度,对汉语四声、韵律、韵脚、无人称句、文学典故以及中西诗人的品性都做了详尽分析。他首先明确汉语的声调在翻译时不能传达;韵律则是理论上可译,实际上不能译的汉语特征。而另一个几乎不能再现的特征是汉诗的韵脚。他还指出将汉诗的对偶译成英文,结果必然会破坏作为汉诗本质的简洁。因为西文的文法严密,不如中文字句构造可自由伸缩颠倒,使两句对仗得很工整。此外,中文诗句可以没有虚字,而英文句子却少不了冠词、介词、副词之类。因而简洁含蓄工整是中诗的本质。诗歌的不可译性早已成为中外译界流行的观点,但霍克思的努力与成就证实了他所主张的“可译论”。
霍克思对《红楼梦》的研究有两篇论文:《象征主义小说<红楼梦>》(Le Hong Jeou mong. Roman Symboliste),收入《奉献戴密维先生:中国文学集》卷2,1974年巴黎法兰西大学出版社出版。文章讨论《红楼梦》不同人物的特性及其有趣的象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