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联合企业
民营联合企业是指以原有私营企业为基础,由多种经济成分组成,实现股份化、集团化的新型企业组织,简称“民联企业”。这种新型企业组织,既非单纯的公有性公司,又非旧有的私有性企业,而是介于公有与私有之间,介于个体私营经济与国有集体经济之间,兼有公有与私有多重经济成分的“混合经济组织”。民营联合企业主要有以下特点:
1.组织结构上以原发起的私营企业为新公司的基础与主体;
2.在社会属性上已不同于私有企业,不属于私营经济,而是一种兼容多种所有制关系、多种经济成分的民营性混合经济组织;
3.在组织形式上已实现公司化(股份化)、集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