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鹏
霍鹏(1655——?)字博南,井陉城内人。24岁中明万历丁丑(公元1577年)进士先任山西潞安府潞城县知县。为父守丧三年后,补任江南句容县知县。并升南京大理寺评事,历任湖广司主事、本部广东司郎中,生任奴宁府知府,兴修水利,开河灌田,民受其利,后补卫辉府知府,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整顿肃州兵备道,四次得到皇上的嘉奖.再升陕西布政使司左布政.继母丧后,补河南布政使司,再生大同巡抚.他在任五年,体恤百姓,加强武备使边境安静,晋升为右副都御史.因病请假归里,病逝。
霍鹏(1655——?)字博南,井陉城内人。24岁中明万历丁丑(公元1577年)进士先任山西潞安府潞城县知县。为父守丧三年后,补任江南句容县知县。并升南京大理寺评事,历任湖广司主事、本部广东司郎中,生任奴宁府知府,兴修水利,开河灌田,民受其利,后补卫辉府知府,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整顿肃州兵备道,四次得到皇上的嘉奖.再升陕西布政使司左布政.继母丧后,补河南布政使司,再生大同巡抚.他在任五年,体恤百姓,加强武备使边境安静,晋升为右副都御史.因病请假归里,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