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善法
【七善法】
又名七法、七善、七知、七丈夫。即知法、知义、知时、知足(知节)、知自(知己)、知众、知尊卑(知人胜如)。语出北本《涅盘经》卷十五、《增一阿含》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一〈善法经〉以及异译的《七知经》等。
依《大涅盘经》所述,此七法略如下述︰
(1)知法︰即知十二部经为能诠之法。
(2)知义︰即知十二部经中一切文字语言所诠之义理。
(3)知时︰即善分别了知时节;有时当修寂静,有时可修精进,有时宜修供养,乃至悉知应修布施等六度行之时节。
(4)知足︰少欲知足,止足节制之意,于一切饮食、衣药、行住坐卧、睡寤语默等,常知止足节制。
(5)知自︰自己知道自身的资格,于己身所有的信、戒、多闻、舍、慧、正念、善行等,悉皆咄知悉故。
(6)知众︰即知人的种类族籍;彼等是刹利众、婆罗门众、居士众、沙门众等,悉皆了知,且知悉彼众如何行来坐起、说法问答等。
(7)知尊卑︰即了知人之尊卑;虔信正法者为尊贵之人,反之为卑下者,乃至二乘人自调孤度不能度人,故为卑下者,而菩萨具足自他二利,能令一切众生得利益安乐,故为尊贵之人,悉皆了知如上之事,是名知尊卑。住此七善法,则真正是为住大乘具足梵行者。
此外,《中阿含经》与《集异门论》中所说,与此稍异。文繁不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