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司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5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实习司机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在实习期内(初次领取驾驶执照12个月内)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由交管局发放的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时,会免费领到实习标志。已领取驾驶证的实习驾驶员,在10月1日前可以到车管所各分所免费领取实习标志。自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驾驶车辆的实习驾驶员,交管部门将在路面进行处罚。

椭圆形背胶,纸质,黄底黑字,上书“实习”二字。应贴于车后部不妨碍司机视线之明显部位。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