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中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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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背景

吉林大学法学硕士;韩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

国外学习与研究

韩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剑桥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78-1981,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厦门分公司业务员1981-1985,大连海事大学科技处助理工程师;1987-2000于大连海事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上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海事法律系副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2000年11月份以后受聘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社会兼职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航运服务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商会辽宁商会法律咨询顾问;中国船舶代理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教学

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和保险法教学

学术成果

(一)学术著作

独著、合著、参编、合译著作11部:《交通法律顾问》,人民交通出版社,1990年;《海商法律与实务丛谈》,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1;《新编海商法学》,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海商法详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5;商法系列丛书之《海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国际经济法大辞典》,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3;《海商法大辞典》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政府公务百科全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英汉海事法律大全》,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4/2000;《海运货物索赔》(译著),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3;《海商法》,法律出版社,2003。

(二)主要论文

1.《论海运行政法的性质与地位》,《大连海事大学学报》,1987;

2.《也谈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中国海商法年刊》,1990;

3.《论涉外海事案件的合并管辖》,《中国海商法年刊》,1991;

4.《论提单项下的滞期费索赔》,《大连海事大学学报》1988/《台湾船贸周刊》,1992;

5.《两岸通航中船籍证书之认定及其相关问题》,《大连海事大学学报》,1993;

6.《对我国海商法有关规定的解释》,《中国海商法年刊》1994;

7.《论船舶绕航》,《中国海商法年刊》,1995;

8.《On Common Points of and Difference Between the Relevant Systems in China Maritime Code and Hague/Visby Rules》; 韩国《海法与通商法》,1996;

9.《The Present Condition and Prospect of Law System in Reformation and Opening of China》, 韩国《韩中苏研究》,1996;

10.《A Study on Special Maritime Procedure Law of China》, 《韩国航海学会志》,1997;

11.《On Legal Issues and Practice about Safe Ports》 (论安全港的法律问题与实践),韩国《海法与通商法》;1998;

12.《On Carrier’s Legal Duty in Respect of Care of Cargo》, 韩国《海法与通商法》,1998;

13.《论海运承运人对火灾免责的权利》,《大连海事大学学报》,1999;

14.《现代物流及其立法》,中国物流高峰学术会议,2000;

15.《论保险合同的成立》,《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

16.《论我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统一》,《中国法学》,2003年第6期;

17.《海运服务贸易体制下履行“入世”承诺的法律问题解析》,《美中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

此外,在《世界海运》等相关海运杂志上发表文章近百篇。

获奖情况

1.《新编海商法学》于2002年获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

2.《海商法大辞典》于1999年获辽宁省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3.《国际经济法大辞典》于199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省级优秀学术成果著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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