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民政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5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一、机构名称

沈北新区民政局。

二、职能调整:

1、划入的职能:老龄工作职能。

2、新增的职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区划勘界。

三、主要职责:

1、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负责退伍义务兵安置和无军籍离退休人员接收管理,双拥共建工作。

3、负责农村救灾、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4、负责社会福利事业,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老龄事业管理工作。

6、负责社区服务,婚姻登记工作。

7、负责收养管理,收容遣送工作。

8、负责社团登记管理,民间组织管理。

9、负责殡葬管理。

10、负责区划勘界工作。

11、负责社会福利生产,有奖募捐工作。

12、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设5个科室。科室名称为: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优抚安置科、低保和社会保障管理科、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五、人员编制

区民政局核定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司机专用);部门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乔长江 局长

李殿荣 副局长

樊景涛 副局长

办公室 8986254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