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统计局
一、机构名称
沈北新区统计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调查计划。拟定全区统计工作制度、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
2、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国民经济的核算与考核评估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指标体系,按时上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统计数据及管理好各项统计资料。
4、组织和完成本区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统一组织全区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和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
6、协调省市统计局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工作。负责全区统计人员技术业务培训。协助市统计局和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职称的考核评审工作。
7、组织全区统计系统抓好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管理好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2个科室。科室名称为:综合科、业务科。
四、人员编制:
区统计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司机专用);部门领导职数2名,科室领导职数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