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机构名称
沈北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
1、依据《劳动法》对全区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用工管理和职业介绍服务;
2、依法对各类企业实行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退休职工审批及工伤鉴定;
3、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开展医疗保险工作;
4、依法对全区各类企业(包括乡、镇、村办私营和个体)实施劳动监察;
5、接待劳动信访、调解争议和依法仲裁各类上访案件及劳动合同鉴证;
6、接收失业职工档案,发放失业职工救济金和开展失业保险金核定工作;
7、对失业、下岗职工进行技能、转岗培训、就业前职业培训、在职工人技术培训和社会力量办学。
三、内设机构名称
根据上述职责,区劳动局设4个科室。科室名称为:办公室、劳动工资科、信访仲裁科、养老保险科。
四、人员编制
区劳动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司机专用);部门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