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环境监测站
南昌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74年,是南昌市环保局属下具有政府行为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是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站。
目前,本站已建设成为一个技术力量较强,具有良好业务工作环境和拥有相当数量现代化仪器设备的监测站。根据业务需要,全站现设办公室、综合技术室、质量保证室、中心实验室、监测一室、监测二室、自动监测室等七个科室。现有人员70 人,技术人员59 人,占总人数的84.3 %,其中高工15人,工程师19人,助理工程师22人。
本站现有用房2800 平方米,主要仪器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气相色谱、离子色谱、空气、水质、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以及土壤、水质、大气、生物等监测仪器,固定资产(原值)达2500万元(不包括监测大楼)。
本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2. 对本市的空气(含降水)、水质(含河流、湖泊)、噪声等环境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每天向社会公布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向市环保局及上级环境监测站上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
3. 承担本市污染源的监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污染纠纷监测。
4. 承担本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5. 负责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和污染源排污状况报告的编写。
6. 参与和承担科研课题、编制课题报告。
7. 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市环境监测网络的工作。
8.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监测任务。
9.承担客户委托的检测工作。
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本站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监测能力,能够完成水质、空气、土壤(含底质)等多个类别一百余个项目的监测工作。
本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完善的质量体系。1992年首次通过省计量认证评审,1997、2002年通过换证复审,具备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及环境科研公正性数据的能力。
近年来,我站大力加强技术基础建设,十分重视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注重引进先进的仪器设备,增添和及时更换新的分析仪器,重视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工作,监测水平迈上新的台阶,2005年成为我省首个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
今后,随着我市环境管理工作的发展,我站将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监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地址:
名 称: 南昌市环境监测站
地 址: 南昌市站前西路177号
邮 编: 3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