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国家档案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局长致辞
各位朋友: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源远流长。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
在党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体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国档案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全面发展。各级档案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深入研究和把握工作规律,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体系,档案工作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
杨冬权
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