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厘额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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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役名。清代顺康年间之地丁册内,有九厘额银之项目。此九厘额银,即明代之九厘银,也称辽饷或新饷,为明代加派的三饷之一。始于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1618),因辽东军事之需要,户部尚书李汝华遂议请亩加三厘五毫之赋,全国共增田赋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四十八年兵、工二部又议请再加二厘。前后每亩共加征九厘,全国除畿内八府及贵州不加征外,共计加征田赋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天启时,并征及榷关、行盐及其他杂项银两。崇祯四年(1631),又把田赋由加征九厘提高为一分二厘,派银六百六十七万余两,除兵荒蠲免,实征银五百二十二万余两,另加关税、盐课及杂项,共征银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清入关之后,曾下诏鷁免三饷,但从未认真执行,仍沿征未改,特别是辽饷中的九厘银,不久即被编入《赋役全书》,作为田赋的正额予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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