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民

1.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晓民[1],男,汉族,1955年8月30日出生,河北卢龙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
现任吉林大学党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
1969.12——1975.12 吉林省军区独立师通信营无线连战士。
1975.12——1979.02 吉林省军区独立师通信营无线连报务员、报务主任。
1979.02——1979.04 吉林省军区独立师通信营无线连副政治指导员。
1979.04——1980.10 吉林省军区独立师政治部秘书科秘书。
1980.10——1983.02 吉林省军区独立师坦克团政治处干部干事。
1983.02——1984.02 沈阳军区守备十师坦克团政治处干部股股长。
1984.02——1988.06 解放军兽医大学政治部干部处干事。
1988.06——1992.02 解放军兽医大学政治部干部处副团职干事。
1992.02——1994.04 解放军兽医大学政治部干部处处长。
1994.04——1994.09 解放军农牧大学农学农机系正团职政治委员。
1994.09——1997.06 解放军农牧大学农学农机系政治委员(副师职)。
1997.06——1999.09 解放军农牧大学政治部副主任。
1999.09——2004.06 解放军军需大学政治部主任(正师职)、校党委常委。
2004.06——2004.12 解放军军需大学政治委员(副军职)、校党委书记。
2004.12——2005.12 吉林大学农学部党委书记(享受副省级待遇)。
2005.12——2008.06 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农学部党委书记(享受副省级待遇)。
2008.06—— 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享受副省级待遇)。
1988年8月授予中校军衔、1996年8月晋升大校军衔。
2004年9月随解放军军需大学集体转业至吉林大学。
工作分工:主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校教代会、工会、妇女工作、校部机关党建工作、离退休工作。
分管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离退休工作处、教代会主席团、教育工会、妇委会、机关党委、离退休党委。
联系单位:农学部、畜牧兽医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军需科技学院、农学部公共教学中心、农学部实验动物中心、人兽共患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曾荣立三等功2次,1998年9月被解放军总后勤部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长春市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讲师男,中共党员,法学博士,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讲师。
1997年进入重庆大学学习,宝钢教育奖获得者。2001年获工学学士学位,2004年获文学硕士学位。2004年进入重庆大学法学院学习,师从于中国著名法理学家程燎原教授,200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8年至今任教于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研究方向包括宪政与法治,知识产权法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先后发表CSSCI及CSSCD核心论文多篇,目前承担省部级课题一项,重庆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一项。
3.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内分泌代谢科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内分泌代谢病学会委员,省内分泌代谢病分会主任委员,省新药审批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杂志特聘审稿专家,《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报》和《黑龙江医学》杂志编委。毕业于北京协和医院内分泌临床专业,受教于史轶繁院士和白耀教授等内分泌名家。在美国哈佛大学和马里兰大学作访问学者4年,仅在国家一级杂志和国际著名杂志如《自然》《美国科学院学报》等发表论文20余篇。在国内率先发现和研究报道了多种内分泌疑难病症,曾主持国家教委课题1项,省政府攻关课题2项,市科委课题1项,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3项,其中两项为主持人。精通糖尿病、肥胖症、甲状腺疾病、肾上腺疾病的诊疗,在生长发育、骨代谢、性腺疾病、甲状旁腺疾病等领域造诣较深。擅长于分子生物学技术在内分泌疾病与遗传易患性关系的研究。